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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1-2022年度增补物流配送企业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作者:来源: 点击:
广安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食堂800多个,就餐学生人数约34万人。为满足全市学校学生食堂6大类大宗食材的统一配送要求,全市配送按区域划分为5个片区,分别为广安片区(含广安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前锋华蓥片区(含前锋区、华蓥市、经开区)、岳池片区、武胜片区、邻水片区。每个片区配备1家物流配送企业。经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工作会商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现对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增补2021—2022年度(2021年9月-2022年8月)物流配送企业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1-2022年度增补物流配送企业征集
二、固定单价:0.21元/公斤
三、征集人:广安市国有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四、征集需求: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选择、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信誉度高、运输有保障的物流配送企业增补1家入驻平台,承担邻水片区配送服务。
五、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请于2021年8月20至2021年8月24日17:00时前,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联系征集人获取)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征集人联系人邮箱。
六、征集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8:30-9:00时(北京时间)。
(二)评审时间:2021年8月25日 9:30时开始。
(三)递交和评审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路1号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楼会议室。
应征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本次征集不接受邮寄的应征文件。
七、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应征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食品配送;
2. 应征企业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自有厢式运输车4辆,并配备驾驶员4名及其他从业人员2名;
3. 应征企业不能以相同保障车辆及从业人员承接平台其他片区配送业务。必须至少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业务联系(原则上在服务期限内未经平台方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
八、商务要求
(一)平台统筹运行:
中选物流配送企业按照“统一配送、统一结算”运行要求,由平台进行集中管理。
统一配送:平台根据学校食材订单,下达配送指令给中选物流配送企业。由中选物流配送企业完成从平台到学校食堂的食材配送工作。配送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确保食材配送过程的安全。
统一结算:平台与学校按月对账收款,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按月对账付款。
(二)动态管理
1.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取消中选企业配送资格:
(1)提供虚假资料的;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私自调换配送货物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违反廉政纪律的;
(6)发生转包或分包行为的;
(7)被有关部门冻结财产或列入失信名单的;
(8)违反合同约定的;
(9)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不好被学校投诉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10)平台每月对入驻物流配送企业进行考核,在年度内累计考核得分低于80分(100分制)的取消物流配送企业入驻资格。
考核项目 |
考核明细 |
服务质量及送货时效 |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送货至学校指定地点迟到4—8小时(含)以内的,扣2分/次;迟到8(不含)—24小时(含)的,扣4分/次;24小时(不含)以上的,扣8分/次。 |
不随货携带和未收回平台送货单据等资料的,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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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积极配合平台工作的,一次扣2分;拒绝配合的,一次扣5分。 |
|
不按合同相关要求履行义务的,一次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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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车辆或承装食材的容器不清洁、不卫生的,一次扣3分。 |
因服务态度等原因,造成客户投诉的,一次扣3分。 |
2.补充机制
一年期满后,无投诉、无重大事故且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的物流配送企业,可继续承接平台配送业务。因淘汰或自愿退出等原因,造成物流配送企业不足时,可从征集排名候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三)应急措施
物流配送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运行时,平台可临时指定物流配送企业,满足应急需要。
九、应征文件的组成
应征人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应征文件。应征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应征文件中载明。应征人编写的应征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技术部分。应征人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征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应征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参与征集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等;
(2)参与征集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相关方案(如征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提供则必须提供);
(4)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5)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二)商务部分。应征人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应征函;
(2)证明应征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4)其他应征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文件。征集公告中第五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应征文件内容及规范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5.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6.提供《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承诺书》;
7.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提供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自有厢式运输车4辆,并配备驾驶员4名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10. 提供车辆保险(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证明材料;
11.应征企业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公司项目委派信原件以及原则上在服务期限内未经平台方同意不得更换负责人的承诺函原件;
12.应征文件制作规范:应征文件应为A4尺寸制作,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应征人公章。应征文件不接受邮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十、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物流配送企业综合评分明细表附后)。
(二)评审小组由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安市供销社各委派1人,平台2人,专家2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组成,采取综合评分办法对物流配送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提供3个中选候选人,选择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作为中选企业。若中选企业自愿放弃或被查实违规、被淘汰的,依次递补或重新进行征集。
(三)评审过程由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和市供销社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
十一、征集公告和中选结果发布渠道
本征集公告及中选结果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官网和平台微信公众号(广安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征集人: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26-8862686
邮箱地址:24397313@qq.com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运输安全保障 |
30 |
1.货物运输保险(15分):为保障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运输安全事故的赔偿,应征企业已经购买运输保险赔偿总金额达到200万元的得5分,未购买的不得分。 2.应征企业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和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得15分,未承诺的不得分。 |
评标时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 |
2 |
配送保障措施 |
40 |
1.配送车辆保障(共30分):应征企业提供厢式运输车4辆得基础分15分,每增加1辆厢式运输车加1分,含有冷链车每1辆加3分,本项最多加15分(租用车辆需提供不低于1年长期租赁合同证明、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保险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人员保障(共10分):应征企业有配送驾驶人员4人得4分,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4分。提供相关从业人员(除驾驶员外)2人得1分,不足2人不得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多加1分。(提供驾驶证、健康证、劳动合同、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记录复印件,原件备查)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应征企业鲜章。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
3 |
综合实力 |
10 |
应征企业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反映其财务状况良好的得10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
4 |
物流配送业绩 |
10 |
应征企业提供近一年的物流配送业绩证明。提供2020年物流配送服务合同2个,得5分,不足2个的不得分。每增加1个加1分,最多加5分。(一个合同或一个中标通知书认定为一个合同数量)。 |
现场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审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中标后对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
5 |
售后服务 |
10 |
1.应征企业具有配送服务方案得5分。 2.应征企业具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得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