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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构建供销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6作者:社机关来源: 点击:

     
    各区市县委、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开展好供销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专项试点工作,现将《关于构建供销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安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1月9日
     
     
    关于构建供销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中共广安市委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6〕27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确定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单位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17〕29号)、《四川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构建供销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改组办〔2017〕5号)要求,结合广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战略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遵循依法治社、制度治社、民主治社的思路,深化联合社体制改革,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理顺联合社和社有企业关系,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加快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明晰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和贯通点,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服务能力,构建供销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的机制模式,打造全国全省供销社“双线运行”示范市,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二、主要目标
        按照“一体两翼三化”改革总体构想,力争2018年4月底前基本建立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等“四位一体”的联合合作模式;基本构建产业企业经营服务、农村资金互助联合合作“两翼并行”的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以各级联合社为主导和以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会化、农民合作组织服务现代化、农村社会治理服务规范化“三化联动”为抓手的行业指导体系,逐步构建上下贯通、双线运行、共建共享的体制机制,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助推脱贫攻坚更有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全局,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行业指导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发展培育新动力、打造新引擎。
       (二)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社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改革试点工作及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标准,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作为改革试点及助推脱贫攻坚的根本目的,将为农、务农、姓农始终贯穿于双线运行机制构建全过程。
       (三)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转变联合社行政化工作方式,理顺联合社和社有企业关系,明晰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社企发展职能和边界,明确社企上下贯通点,实现联合社机关和社有企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坚持合作制原则。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发展理念,推动各层级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推进民主管理、互助互利,形成上下贯通、共建共享、整体协调运转的联合合作机制和体系。
       (五)坚持市场经济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推进经营服务,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以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理顺社企关系、强化系统行业指导、建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指导体系。
        1.深化市级联合社机关改革。市、县两级全面落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三会”制度,扎实推进“三会”制度常态化,按照《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召开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全面规范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主任、副主任选举程序。强化联合社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厘清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责,促进理事会、监事会正确行使职权。结合“三定”方案,优化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突出联合社机关经济发展、合作指导、资产运营、金融服务、社企改革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职能,履行好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建立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监管机制,完善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成员社对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强化为成员社服务的工作导向。指导市、县各级联合社推进机关改革,实现县以上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委编办、市供销社,各区市县、园区。
        2.加快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各级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社资委)及运行机制,推动“国有+社有”融合机制,对系统内国有、社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明确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平调各级联合社资产,并列入《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实行“社资委+理事会”对广安供销集团的双重监管模式,推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科学界定联合社党组、理事会、监事会、社资委、广安供销集团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选人用人等方面的职责,推动联合社管理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建立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围绕“合作共赢、保值增值”的目标,每年召开一次社资委会议,统筹全市联合社资产,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完善对社有企业考核激励、监督问责等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联合社机关干部到社有企业任职兼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选任和管理。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3.强化行业指导作用。以“三化联动”为抓手,即: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探索适应小农生产特点和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需要的社会化服务形式,推动多种形式产销对接;建立多种方式的农民合作组织现代化服务体系,组织引导小农生产者发展多种类型的综合性合作社,加快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加速推进广安市城乡消费合作社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组织开展资金互助,探索搭建农民合作组织财务业务信息云平台,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建立多种类型的农村社会治理规范化服务体系,实施“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逐步开展“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立健全为农综合服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紧抓发展农村电商和农产品电商两个重点,稳步推进农村电商惠农工程。
        牵头单位: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园区。
        4.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合作发展基金实行分级设立、专项管理,通过项目资助和融资担保方式,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其来源主要为本级社有资产收益及历年收取的服务管理费节余资金、下一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上缴部分、社会捐赠等,也可由上级供销合作社向下级供销合作社建立的合作发展基金注资或其他方式注入。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统一制定供销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区市县、乡镇分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健全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切实防范发生风险。
        牵头单位: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广安供销集团,市财政局、各区市县、园区。
        5.推进事业单位和社团改革发展。2018年4月底前,建立广安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学院,打造农业农村各类人才培养基地。认真落实“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等重点任务,加快整合资源,建设广安市农产品质量联合检测中心,打响“广字号”生态农产品形象。健全和完善“华蓥山”公用品牌协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联合社机关对主管社团的业务指导机制,规范机关干部到社团任职兼职管理,实现社团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指导社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塑造社团品牌,提升供销社团为小农生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改革办、市委党校、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供销集团、市经准检测集团。
       (二)构建供销集团引领和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遵循现代市场经济产业与金融相互依存的规律,打造产业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资金互助联合合作服务体系,形成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服务机制。
        1.完善产业企业经营服务体系。以资本、产权、产业为纽带,通过整合系统内外资源,推进企业并购重组和联合发展,分别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经营服务、社企融资投资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多领域创新发展,构建广安供销集团为核心,各区市县生态农业开发供销公司为主线,乡镇、村组基层供销社网络体系为延伸的供销企业集群,切实增强为小农生产特别是贫困地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园区。
        2.构建农村消费(资金互助)联合合作服务体系。坚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步发展资金互助消费合作组织。2018年,全面启动广安市城乡消费合作社建设,扎实实施“十万合作社员、百万消费大军、千万市场共享”工程,建立健全市社、县分社、乡镇经营部、村(社区)网点的运营组织机构,全面构建全市城乡居民、高端消费群体、企业生产经营者等在生产、消费、金融需求上的广泛合作。建立农村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农产品大数据共享服务中心,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面向社有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的融资服务。
        牵头单位: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中国银行广安分行、市财政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3.全面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社企业改革发展,在领导体制上,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推行党组织负责人按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在治理结构上,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三会一层”职责权限,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董事会成员结构,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在管理模式上,加大市场化选聘人才力度,健全市场化选聘退出机制,全面推行契约化管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形成程序合法、约束有力、运行规范的企业制度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经营机制上,大力推进社有企业产权改革,通过实行股份制改造、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逐步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盘活社有资源资产,促进产权多元化并形成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和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4.强化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加快企业资产重组,优化产业布局、产品结构,把重资产盘活、轻资产做实,以重资产支撑轻资产,以轻资产引领重资产,使社有企业由原始积累向资本积累转变。以资本、股权为联结,以产业为支撑,推进系统上下企业间资本联合、业务合作、渠道整合和品牌共育,引进能人运营,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实行市、县联动,在农业产业化、农民信用合作、农产品经营、现代电商物流、农特产品商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等领域,构建系统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充分利用股权投资、产业资金等形式和手段,整合供销系统、财政专项资金及社会资金,探索建立供销合作资金平台或投融资综合平台。积极对接中央总社和省供销社电商平台,争取电商惠农工程资金,整合全市涉农电商网络,加快构建全市供销电商“一张网”。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
        5.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双改革、双融合”,打造“广字号”品牌农产品。以广安供销集团“订单购销”模式为依托,扶持培育生产基地,产品研发精深加工,推广“华蓥山”系列生态农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酒店”,做大做强生态农业产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逐步走出广安,融入西部,打进全国,迈向世界。积极争取支持,建设集休闲、旅游、康养、文化、酒店、智慧小区等为特色的供销特色集镇,打造“乡村振兴战略”的模板。力争5年内培育集团公司子集团上市,真正将广安供销集团打造成为全市甚至全省农业经济的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供销社、广安供销集团、广安文旅发展集团、广安农业发展总公司,各区市县。
       (三)构建小农生产者共同参与的基层供销合作社
        按照“引农入社、教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新建,逐步构建起小农生产者特别是贫困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合作社,推动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壮大,助推脱贫攻坚。
        1.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加大对贫困地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网络建设的扶持力度,健全供销社基层组织服务体系,乡镇建立完善基层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站,村级建立完善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基层社在县以下服务网络的全覆盖。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小农生产者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密切与小农生产者的联系,不断强化与小农生产者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发展为基层社。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工商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2.提升综合性服务能力。按照“三化联动”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综合性合作社,整合涉农经营服务资源、资产、资金,设立产销合作部、信用合作部、公共服务部,提供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代购代销、代耕代养等“三帮双代”服务,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小农生产特别是贫困群众提供集中、快捷、方便的多功能服务。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帮助小农生产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基层社为小农生产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共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基层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强化对农民合作社的现代化服务,重点开展代账记账、品牌认证、电子商务、项目申报与管理、政务手续代办、大数据采集统计等服务。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整合为农服务资源,提升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3.完善社员制合作机制。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小农生产者、贫困群众、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健全基层社“三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基层社主要负责人。规范基层社和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小农生产者出资、参与和受益。加大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建设力度,统筹用于基层社改造和为小农生产服务。建立“基层社+小农生产者+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共建共享、资本运作、脱贫奔康的帮扶新机制。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4.创新股份制合作形式。社有企业要以资本、股权、产业为联结,加大与基层社的联合合作,形成县以上社有股份制企业带动县以下基层社合作制组织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共建共享的经营服务体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小农生产者能够分享到资本链、产业链上的利益。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5.积极助推脱贫攻坚。整合全市供销社系统优势资源和力量,主动对接贫困片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主战场,以“对口合作、共同攻坚”为抓手,以社有企业为引领,帮助贫困地区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添网点、促流通、兴电商,以点带片、以片促面、点片结合、协同推进,着力解决贫困供销社体系短板,构建上下贯通、共建共享、脱贫奔康的脱贫攻坚新机制,在助推我市建设全面小康中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扶贫移民局、广安供销集团,各区市县。
        五、推进步骤
       (一)试点范围
        以广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为主导,在市、县全面开展试点。
       (二)试点时间
        整体试点时间为2017年12月-2018年4月。
        1.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活动,草拟专项试点方案。
        2.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2月底前)。启动市社试点工作,指导市县社制定试点方案,培育推广试点示范,全面启动全市试点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3月1日-4月10日)。3月9日前完成相关制度设计工作;3月底落实相关制度运行;4月10日前开展自查,查找存在问题,对自查发现问题组织完善。
        4.评估完善阶段(2018年4月11日-4月20日)。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同时接受省社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对试点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完善,以达到实施方案要求。
        5.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4月21日-4月25日)。对实施双线运行体制机制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和总结,接受省专项试点验收组对专项试点情况的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农工委负责牵头搞好协调工作,市供销社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供销社要加强与省供销总社相关部门的衔接,及时对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情况进行沟通汇报,争取支持和指导。各区市县党委和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从当地实际出发,精心设计改革试点方案,周密谋划改革试点步骤,及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稳妥实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供销社“三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农村资金互助联合会注册登记等改革事项落实到位。各区市县政府设立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足额按时划拨到位,且适当加大投入额度。供销合作社使用的原国有划拨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按程序采取出让、租赁方式处置,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优先用于支付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改善城乡流通服务基础设施。支持城乡消费合作社发展优质社员。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把从行政部门剥离出来的社会化服务相关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承担。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三)加强调研督导。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对市、县双线运行推进工作情况的调研指导,定期不定期进行分析和研判,对进度滞后的试点单位进行督办,问题严重的进行约谈或通报,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附件:广安市供销社系统双线运行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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